最近更新日期:2025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
版本:2025.1
inReach® 個人服務方案的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 是 Garmin 訂閱服務的條款與條件 (「訂閱條款」) 的補充條款。本「服務條款」中未定義的大寫術語,其含義載於「訂閱條款」中。如果本「服務條款」與「訂閱條款」之間有衝突,則以本「服務條款」為準。
本「服務條款」適用於個人使用 Garmin inReach 通訊服務和相關軟體、特性、功能和使用者介面 (「inReach 服務」)。若您是消費者 (如「訂閱條款」中所定義),則適用此條款。「inReach 服務」的商業使用受 Garmin 的 inReach 專業服務方案服務條款所管轄,請參閱此處:inReach 專業服務方案服務條款。「inReach 服務」只能用於支援 inReach 的 Garmin 硬體裝置和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 (統稱「inReach 產品」)。
Garmin 得隨時透過更新本文章並傳送電子郵件至與您 inReach 帳戶關聯之電子郵件地址來通知變更,以對本「服務條款」進行修改。若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變更內容,則必須在收到 GARMIN 變更通知後的 30 天內,按照「訂閱條款」第 2 節所述取消流程取消帳戶,並且完全停止使用「INREACH 服務」。若在修改後繼續使用「INREACH 服務」,將視為您同意修改之內容。
本「服務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都無意减少您在當地管轄區法律下的強制性消費者權利 (您的「強制性消費者權利」)。如果「強制性消費者權利」和本「服務條款」之間有衝突,則以當地管轄區法律賦予您的「強制性消費者權利」為準。特定「強制性消費者權利」和適用之當地管轄區載明於本「服務條款」。
1. inReach 個人服務方案。
1.1.需要的服務方案。您必須訂閱 inReach 服務方案 (「服務方案」),才能在「inReach 產品」上使用「inReach 服務」,包括由 Garmin Response™ 所提供 SOS 緊急訊息監視與協調服務 (「Garmin Response 服務」)。每個「inReach 產品」都需要自己的「服務方案」。
1.2.升級或降級。您可隨時將任何「inReach 產品」的「服務方案」升級為包含更多內容的「服務方案」。若升級為涵蓋更多項目的服務方案,將立即生效,且會針對任何適用價差按比例收費。具備每期指定配額的訊息傳送、追蹤點與其他功能,也可能會按比例計算。若降級為涵蓋較少項目的服務方案,將於當期帳單週期結束時生效。
1.3.暫止服務。您可以選擇暫時中止「inReach 產品」上的服務。在服務暫止期間,「inReach 服務」(包括 SOS 與 Garmin Response 服務) 將無法於您的「inReach 產品」上運作。暫止服務將於當期帳單週期結束時生效。最長可連續暫止 12 個月。若您未於該 12 個月期限結束前轉換至啟用中的服務方案,訂閱將會自動取消。若您的訂閱已取消,日後如欲購買新服務方案,可能須支付重新啟用費用。
1.4.個人使用。依本「服務條款」之條款規定,您的「inReach 產品」及其相關通訊功能和「Garmin Response 服務」並未授權在商業或企業環境中進行使用。如果您希望在商業或企業環境中使用「inReach 產品」及其相關通訊和「Garmin Response 服務」,則必須註冊專業服務方案並同意 inReach 專業服務方案的服務條款。
1.5.資料傳輸/不記入點數。Garmin 將盡其合理商業之注意,但對於任何資料傳輸的成功與否,不作任何承諾。無論資料傳輸是否成功,都不會退款或記入點數。除了因不正確使用造成的限制外 (例如緊鄰或位於障礙物下),通訊系統的固有性質也可能造成資料傳輸漏失。無論類型與原因為何,資料傳輸漏失均不記入點數。對於因此等資料傳輸漏失而引發的任何損害,Garmin 概不負責。
若您為歐洲經濟區、英國、瑞士、澳大利亞、紐西蘭或墨西哥的居民:我們限制本身對您之本第 1.5 節中所述義務和責任的能力,受本「服務條款」結尾所述之「強制性消費者權利」所約束。
1.6.誤用。您同意不會使用「inReach 服務」或任何「inReach 產品」來從事以下行為:
1.7.通訊功能。inReach 服務支援多種通訊功能,具體功能依裝置和/或服務方案而異,可能需搭配相容的行動應用程式使用。這些功能可能包括 (但不限於) 文字、照片與語音訊息,以及語音通話。對於您傳送的任何資料或內容,包括此等內容的任何後果,您應自行負責。配發的訊息數量須於每個帳單週期結束前使用完畢,無法延續至下一個帳單週期。
1.8.訊息內容。您確知 inReach 訊息可能包含您的位置資訊。Garmin 為協助完成救援,或 (若您居住於紐西蘭,為避免或降低對公共衛生或公共安全,或對當事人或他人的生命或健康造成的重大威脅 (如 1993 年隱私法所定義)),或為因應依適用法律提出的要求,或為因應適用法律之要求或允許,亦得針對您使用「服務方案」之相關「Garmin Response 服務」的相關情事,將 Garmin 可能擁有的此等個人資料或訊息內容,揭露給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及/或主管法務機關。為提供「inReach 服務」,Garmin 可能需要透過各種公用網路及各種媒體來傳輸或散佈您的訊息內容。若因連線網路、裝置、服務或媒體的技術需求有其必要,Garmin 亦可能需要變更您的訊息內容。請參閱第 3.1 節以取得更多資訊。
1.9.追蹤功能。追蹤功能僅限於個人、休閒及非商業用途。追蹤功能並非意在亦不得用於追蹤企業資產及/或人員,或您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授權的商業用途可能導致您的訂閱遭到取消。
1.10.傳輸速度。若「服務方案」包含無限制的衛星簡訊或追蹤,於任何計費期間內,在您的訊息傳輸量超過 1000 則簡訊 (或大略等量的資料) 後,該期間之剩餘時間的衛星資料傳輸速度可能會降低。若您的「強制性消費者權利」有所規定,我們將提供此類變更的通知。SOS 訊息傳輸速度不會因資料傳輸速度降低而受到影響。
1.11.禁止修改。您同意不會為了將「inReach 產品」和/或「inReach 服務」轉售予第三方,或為了本「服務條款」或適用法律不允許的任何其他目的而嘗試解鎖、修改或逆向工程您的「inReach 產品」以修改「inReach 產品」,或使其能在本「服務條款」第 2.4 節中所述核准的第三方網路外執行功能。
若您為歐洲經濟區、英國、瑞士、澳大利亞、紐西蘭或墨西哥的居民:我們限制本身對您之本第 1.11 節中所述義務和責任的能力,受本「服務條款」結尾所述之「強制性消費者權利」所約束。
2. 使用 inReach 產品。
2.1.熟悉您的 inReach 產品。您瞭解並同意您應負責熟悉「inReach 產品」的運作,包括閱讀您的使用手冊,可在 support.garmin.com 上取得。您同意僅依據指示使用「inReach 產品」。我們強烈建議您先行練習正確使用「inReach 產品」。
2.2.資料同步。您應自行負責確保您遵循 support.garmin.com 上針對您特定「inReach 產品」所述的同步化程序,將 inReach 註冊資料、聯絡資訊、指定聯絡人、支援的 inReach 服務方案選項,以及預先程式設計之訊息的任何更新及/或變更,從您的帳戶同步至「inReach 產品」。
2.3.涵蓋範圍。您得在涵蓋範圍內的任何位置使用「inReach 產品」,惟使用須遵循出口法律、當地法律、授權要求與規章的任何適用限制。您有責任確保遵守任何此類要求和規章。某些「inReach 產品」與 inReach 服務的涵蓋範圍可能有所不同。造訪 FAQ 以涵蓋範圍詳細資訊。
某些司法管轄區管制或禁止衛星通訊裝置的使用。使用者應負責瞭解並遵循預定「inReach 產品」使用所在地之司法管轄區的所有適用法律。造訪 FAQ 以取得更多資訊。
2.4.限制。「inReach 服務」可能會不時受到限制或暫時無法使用,恕不另行通知。Garmin 並不擁有或控制運作衛星地面站 (包括衛星天線與支援設備) 與衛星之間連線的服務提供者,亦不擁有或控制 Iridium 衛星星系和/或其他支援衛星通訊服務的衛星系統 (包括地面站、衛星天線、支援設備與衛星,以下統稱「衛星系統」)。Garmin 亦不擁有或控制運作 LTE 網路之服務提供者,該網路為相容 inReach 裝置提供 LTE 為基礎的服務 (以下稱為「LTE 網路」;與衛星系統合稱為「第三方網路」)。Garmin 對與第三方網路相關的任何服務中斷不負責任。Garmin 並不擁有或控制接收「inReach 產品」所產生之行動電話及/或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Garmin 對於電子郵件與行動電話提供者所造成與這些訊息相關的任何失效或延遲概不負責。
衛星服務是無線服務,在朝向衛星的方向需要清晰的直視線。因此,使用衛星系統的「inReach 服務」在本質上受限於下列傳輸和接收限制:(i) 您的位置,包括擋住您與「衛星系統」間直視線的狀況;(ii)「衛星系統」與地面站的狀況;(iii)「inReach 產品」的狀況;以及 (iv) 天氣狀況、大氣狀況、電磁干擾、環境狀況,以及 Garmin 無法掌控的其他狀況。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 INREACH 訂閱服務的可用性、適用性或準確性,或對於「INREACH 產品」用來傳輸資料 (包括 SOS 訊息) 之「第三方網路」的可用性、適用性或維護,GARMIN 不做任何擔保或保證。
若您為歐洲經濟區、英國、瑞士、澳大利亞、紐西蘭或墨西哥的居民:我們限制本身對您之本第 2.4 節中所述義務和責任的能力,受本「服務條款」結尾所述之「強制性消費者權利」所約束。
2.5.商品/美國政府受限的權利。「inReach 產品」及任何相關軟體及/或文件的開發完全使用私人資金。美國政府的任何實體對於「inReach 產品」及任何相關軟體與相關文件的使用受本「服務條款」限制。「inReach 產品」及任何相關軟體與相關文件為 48 C.F.R. §2.101 中定義的「商品」,包含於 48 C.F.R. §12.212 或 48 C.F.R. §227.7202 所規定的「商業電腦軟體」及「商業電腦軟體文件」(如適用)。商業電腦軟體及商業電腦軟體文件係依 48 C.F.R. §12.212 或 48 C.F.R. §227.7202-1 到 227.7202-4 (如適用) 的規定,僅以商品的形式授權予美國政府使用者,且其獲授予權利限於依此合約條款與條件授予所有其他使用者的權利。此軟體未發行,所有權利按美國著作權法保留。
3. Garmin Response 服務
3.1.Garmin Response。Garmin 預期 Garmin Response 服務將在您「inReach 產品」運作的所有位置隨時提供服務,然而,在某些時間及某些位置,Garmin 將無法接收到您的 SOS 訊息,或您的 SOS 訊息將會延遲。Garmin Response 聯絡的合適緊急應變人員會依據其標準原則和程序,決定何時、如何以及是否進行搜救,且受制於作業限制、可用資源、技術可行性、氣象條件、您或緊急應變人員的醫療及/或安全顧慮等。在任何情況下,本「服務條款」均不構成救援義務。如 Garmin 的 inReach 隱私權政策所述,Garmin 保留向其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和/或主管法務機構揭露個人和位置資料的權利。在主管法務機構通知 Garmin 有使用者遇險的情況下,Garmin 也保留遠端啟動 SOS 功能的權利。我們得存取和使用任何上述個人資料的根據載明於 Garmin inReach 隱私權政策。
3.2.SOS 監視。收到 SOS 訊息後,Garmin 人員將:(i) 試圖與您在註冊資料中註明的主要和/或次要聯絡人 (如果有) 聯繫,以嘗試驗證 SOS 訊息,(ii) 根據可用的位置座標找出適當的緊急應變人員;(iii) 試圖與適當的緊急應變人員聯絡,並告知他們 Garmin 擁有的相關事實 (包括您的註冊資料資訊和/或位置座標);(iv) 如果您出國旅行且符合 Garmin Response 的程序,則會試圖與您在註冊資料中載明之地點座標的政府大使館或其駐華盛頓大使館聯絡,並向大使館人員提供 Garmin 擁有的相關事實;以及 (v) 向已識別的緊急應變人員提供可用的位置座標最新資訊。在聯絡緊急應變人員及/或適當的大使館 (視需要),並告知所有相關事實後,無論如何,Garmin 均免除採取任何進一步動作的所有進一步責任及/或義務。若 Garmin 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緊急情況並不存在,Garmin 保留僅嘗試聯絡 (如適用) 您指定之主要和/或次要聯絡人的權利。我們得存取和使用任何上述個人資料的根據載明於 Garmin inReach 隱私權政策。
3.3.SOS 費用。針對不實的 SOS 訊息和/或因從您的「inReach 產品」傳送 SOS 訊息而引起的搜救活動,您應自行負擔緊急應變人員所收取的任何費用。
3.4.若您為歐洲經濟區、英國、瑞士、澳大利亞、紐西蘭或墨西哥的居民:我們限制本身對您之本第 3 節中所述義務和責任的能力,受本「服務條款」結尾所述之「強制性消費者權利」所約束。
4. 其他免責聲明;責任限制。
4.1.「INREACH 服務」及軟體的免擔保與免責聲明。您明確認知並同意,使用「INREACH 服務」及任何相關軟體的風險由您自行承擔。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INREACH 服務」及任何相關軟體係依「現狀」及「可用性」提供,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服務條款」茲此明確排除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之擔保、陳述、保證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的任何默示擔保、保證或條件:適售性或特定目的之適用性、「INREACH 服務」及/或任何相關軟體將符合您的要求、運作不中斷或毫無錯誤、品質滿意度、不受干擾之使用、對任何瑕疵進行修正、未侵害第三方權利,或法規、法律、交易過程或行業慣例所衍生的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擔保。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INREACH 服務」、任何相關軟體的可用性、適用性或準確度,或對於「INREACH 產品」用來傳輸資料 (包括 SOS 訊息) 之「第三方網路」的可用性、適用性或維護,GARMIN 不做任何擔保或保證。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可能因傳輸電腦病毒、受第三方入侵、蠕蟲、定時炸彈、邏輯炸彈或其他此等電腦程式而造成的任何損害,GARMIN 不做任何擔保或保證。由任何經銷商、轉銷商或其授權代表所提供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訊或建議,均不得構成擔保。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因此等使用而對您的「INREACH 產品」、其他裝置或資料遺失所造成的任何損害,您應自行負責。「INREACH 產品」、「INREACH 服務」及軟體未預定用於核子設施、維生系統、飛機導航或通訊系統、飛航管制系統,或故障/失效即可能導致死亡、人身傷害或嚴重身體或環境傷害之任何其他活動的運作。
「INREACH 產品」上的所有天氣預報均由第三方提供。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GARMIN 不保證「INREACH 產品」上顯示的資訊 100% 準確,且對於此等資訊的正確性、精確性、恰適性、實用性、及時性或可靠性,亦不做任何承諾、保證或擔保。您確知使用「INREACH 產品」上的天氣資訊所做出的一切決定,均由您自行負責。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因您使用或依賴「INREACH 產品」上之天氣資訊而導致的任何不利後果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及/或死亡,GARMIN 明確聲明免除所有責任與法律責任。
4.2.法律責任限制。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GARMIN 及其關係企業、服務提供者,以及其各自員工、董事、主管、代理人及供應商,對於因您或他人 (無論是否經您授權使用「INREACH 服務」) 提供「INREACH 服務」(包括任何延遲或無法提供「INREACH 服務」之情事),或使用「INREACH 服務」而引發或與其相關的任何損害或索賠,包括人身傷害或死亡,以及任何間接、特殊、衍生性、附帶、因信賴所生之、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失、損害、成本或開支 (包括收入損失、醫療及其他費用、喪失指導、照顧與陪伴)、收益損失、利潤損失、機會損失或預期節約損失,茲此明確排除法律責任。GARMIN 及其服務提供者,以及其各自員工、董事、主管、代理人及供應商,對於因下列情事而引發的任何損失、損害、成本、開支或其他索賠,排除所有法律責任,無論為契約性、侵權 (包括疏忽或違反法定義務的法律責任) 或任何其他原因:上述各方之作為或不作為;「第三方網路」或「INREACH 服務」(包括但不限於「GARMIN RESPONSE 服務」) 的任何錯誤、故障/失效或不足,包括因下列原因而導致無法或延遲提供「INREACH 服務」:
A.超出 GARMIN 或其服務提供者合理掌控範圍外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爆發戰爭、暴動、內亂、恐怖主義行動、傳染病或大流行、火災、爆炸、水災、雪災、濃霧或其他惡劣天氣條件、電信系統或第三方網路故障/失效、電力中斷或波動、電源或電流突波、電磁干擾造成的損害、竊盜、惡意破壞、罷工、停工或任何形式的產業行動;或
B.GPS 或其他 GNSS 衛星無法、延遲或不準確地提供位置座標;或
C. 「INREACH 產品」無法、延遲或不準確地處理及/或向「第三方網路」傳輸資料,包括 SOS 訊息及/或位置座標;或
D. 「第三方網路」無法或延遲處理資料傳輸,包括但不限於 SOS 訊息、位置座標與訊息,或適當傳輸至指定的聯絡點;或
E. 您的電子郵件或行動電話提供者無法或延遲傳輸訊息給您,或 GARMIN 無法或延遲回應 SOS 訊息;或
F. 您的「INREACH 產品」無法或延遲傳輸或接收任何訊息;或
G.GARMIN 的服務提供者無法或延遲執行其各自簽約的適用服務;或
H.無法在朝向衛星的方向取得清晰的直視線;或
I. 無法正確安裝軟體或設定「INREACH 產品」;或
J.「INREACH 服務」已依據本「服務條款」(包括「訂閱條款」) 取消或終止,因此 GARMIN 及其服務提供者無法提供「INREACH 服務」,包括「GARMIN RESPONSE 服務」;或
K.「INREACH 產品」與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和第三方軟體不相容;或
L.「INREACH 產品」及/或相關產品未獲供電或供電不足。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因本「服務條款」所引發或與其相關的所有索賠,GARMIN 及其服務提供者,以及其各自員工、董事、主管、代理人及供應商的所有總體責任上限絕不超過您支付給 GARMIN 的服務費用金額。
此第 4.2 節中的法律責任限制應適用於所有索賠、損害、損失、成本及開支,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是違反契約、侵權、疏失、嚴格責任或其他形式,即使 GARMIN 已得知有此等損害之可能且此等損害屬可合理預見者,亦同;惟此第 4.2 節中的責任限制不應適用於 GARMIN 一方的蓄意或輕率行為或重大過失。
若您為歐洲經濟區、英國、瑞士、澳大利亞、紐西蘭或墨西哥的居民:本「服務條款」第 4 節以及其他特定章節 (如下所示) 所載之限制,會進行以下修改:
若您居住於澳大利亞:
A.本「服務條款」第 1.5、第 1.11、第 2.4、第 3 及第 4 節不適用於限制 Garmin 遵循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 (如 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 (澳大利亞聯邦) 附表 2 所載) 規定之適用消費者保障的義務。
B.在不違反下文第 C 條的情況下,對於 Garmin 在提供「inReach 服務」時,因未能遵守消費者保證,而以任何方式 (包括因 Garmin 的疏失) 造成、使您蒙受或為您招致的任何責任、損失、成本或損害,Garmin 所承擔的責任僅限於:Garmin (可自行選擇) (1) 重新提供該「inReach 服務」,或者 (2) 支付再次提供「inReach 服務」的費用。
C.若 Garmin 倚賴上述 B 條中的限制屬不公平或不合理,則該條規定並不適用,以達到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第 64A 節 (如 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 (澳大利亞聯邦法) 附表 2 所載) 之目的。
D.Garmin 的客訴處理政策,以及根據澳大利亞電信消費者保護章程 C628:2019 為澳大利亞消費者備妥的各種其他政策與表單,均可在此處找到。
若您居住於紐西蘭:
A.本「服務條款」第 1.5、第 1.11、第 2.4、第 3 及第 4 節不適用於限制 Garmin 遵循《1993 年消費者保證法》規定之適用消費者保障的義務。
B.若消費者就 Garmin 提供「inReach 服務」或「inReach 產品」時未遵守消費者保障規定之情事,有權利向 Garmin 尋求補償,消費者將擁有 1993 年消費者擔保法所載的補償措施。
若您居住於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
A.本「服務條款」第 1.5、第 1.11、第 2.4、第 3 及第 4 節不適用於限制或排除 Garmin 遵循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義務。
Garmin 將為「inReach 服務」提供合理維護和技能,在一般情況下委由提供這類服務之適任提供者進行。因此,Garmin 並不保證 (1)「inReach 服務」的使用將不會因技術或營運因素而被中斷或毫無錯誤,包括但不限於可能肇因於或「第三方網路」本身的中斷,以及載明於上述第 2.4 節之超出 Garmin 掌控之「inReach 服務」的特定其他方面。Garmin 可能會執行升級與維護工作,並可能基於技術或營運因素,在合理的期間內暫停或大幅減少「inReach 服務」,且會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通知您;或 (2)「inReach 服務」或相關軟體不會遺失、損壞、遭到攻擊、感染病毒、受到干擾、遭駭客入侵,或受到其他安全性入侵,因為即使 Garmin 和其供應商已運用合理維護和技能,這些事項仍可能超出 Garmin 和其供應商的合理掌控。您應負責備份您自己的系統。倘若真的發生任何問題,Garmin 會嘗試快速加以修正,且 Garmin 會盡可能嘗試重新執行受影響的服務。如果我們無法這麼做,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有權就受影響的服務獲得全額或部分退款。若「inReach 服務」遭到暫停、大幅減少或在其他方面未達上述標準,並持續一段不合理的期間,則您得以取消合約;請參閱「訂閱條款」中的取消條款。
B.除以下 D. 中所載外,或若您行使任何適用的消費者權利以獲得無法限制或排除的退款或補償,在任何情況下,對於 Garmin、其員工或代理人在下列情況中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Garmin、其董事、主管、員工、關係企業、代理人、承包商或授權人概不負責:
1. 由您自己的錯誤所導致 (例如,您未遵守我們所提供的操作指示,或是未按照我們建議備妥最低系統要求);
2. 由與 Garmin 無關之第三方,或任何超出 Garmin 和其供應商合理掌控之事件所導致,即使 Garmin 和其供應商已運用合理維護和技能亦然;
3. Garmin 或其任何員工或代理人未違反對您應負之法定注意義務;
4. 非屬任何此等違約情事之合理可預見結果;
5. 您違反本「服務條款」或「訂閱條款」而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增加;
6. 肇因於 Garmin 決定移除或拒絕處理任何資訊或內容、警告您、暫停或終止您對「inReach 服務」的存取,或在調查疑似違約情事期間或因 Garmin 斷定已發生違反本服務條之情事而採取任何其他行動;或
7. 該情事涉及任何利潤損失、業務損失、業務中斷、業務機會,或您在商業、企業或轉售目的上之損失,或 (除非 Garmin 或其員工或代理人之疏失) 有關您在使用「inReach 服務」時之任何資料損失或資料損毀。
C.Garmin 應使用合理的維護和技能來保護您提交與「inReach 服務」相關的資訊,包括免於詐欺使用。
D.本「服務條款」或「訂閱條款」中沒有任何內容可移除或限制 Garmin 對詐欺、重大過失、故意不當行為、死亡或個人傷亡的責任。
E.若您違反本「服務條款」或「訂閱條款」,將對於因此違約情事所引發的任何索賠,向 Garmin、其董事、主管、員工、關係企業、代理人、承包商及授權人負起法律責任。您也將對 Garmin 在調查涉嫌違反本「服務條款」或「訂閱條款」時所採取的行動,或因 Garmin 發現或判定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或「訂閱條款」之情事而採取的任何行動負起責任。
若您居住於墨西哥:
A.本「服務條款」第 1.5、第 1.11、第 2.4、第 3 及第 4 節不得以限制 Garmin 履行《聯邦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之適用權益為目的。
B.當消費者依《聯邦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有權獲得 Garmin 所提供的權益時,該消費者亦有權享有該法令中規定的救濟措施。
C.本「服務條款」第 1.5、第 1.11、第 2.4、第 3 及第 4 節不得以限制或排除 Garmin 遵循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與電信相關法規之義務。
D.依據《聯邦電信與廣播法》及《聯邦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可在此處查閱關於電信服務最低權益之說明文件。
© Garmin Ltd. 或其子公司。所有權利均予保留。「inReach」及相關商標、名稱及標誌為 Garmin Ltd. 或其子公司之財產,並在美國及全球國家/地區內註冊及/或使用。